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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1101200610522014
执业律所 泽文律师事务所
执业时间 2006年起
办公地 北京
400018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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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律师

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任职全国侨联法律处值班律师涉访涉诉案件组组长

赵磊律师一直致力于法律事务工作,特别是在民事经济纠纷诉讼与仲裁、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领域有独到的见解以及案例实践。从业以来主要从事保险、投资、融资、公司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房地产、证券、知识产权、外商投资等方面法律服务。代表众多公司参与合同谈判、资产收购、公司重组、改制等工作;处理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转让、销售中的有关法律事务。因为有商业策划运营经验以及律师操作实践等复合经历,对民事经济诉讼与仲裁、刑事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各个环节有到位的把握,又因为以战略运营的角度看待法律服务市场,主动与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与平台,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因而,可以很好的驾驭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在民事经济纠纷诉讼与仲裁及执行过程中为依法维护与实现当事人最大利益,在刑事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为依法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降低罚金数额,而坚持努力。

代表案例:

——刑事领域:不惧风险,不为重经济案件轻刑事案件之风所干扰,在刑事辩护生涯中,以严谨的职业作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很多成功案例。
      2006年起参与承办了河北省旅游局局长倪某贪污、受贿案历时三载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终获无罪。
       2007年承办了陕西山川林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为辩护人为该公司单位犯罪行为辩护。
       2007年起为河北省燕郊镇副镇长赵某贪污案历时四年无罪辩护,被告人终获无罪。
       2007年参与办理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副县长王某受贿案。
       2008年参与承办唐山市某汽车贸易公司董事长王某诈骗案,检察院撤诉,被告人无罪释放。
       2008年承办中铁信息集团审计部部长李某受贿罪。
       2008年参与承办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书记张某国债贴息诈骗案。
       2010年承办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副县长陈某受贿案。
       2011年承办河北定兴故意杀人案,对第二被告做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将二告调整为三告,量刑相应予以减轻。
       2016年参与承办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诈骗案,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本人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与代理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副书记张某国债贴息诈骗案的申诉,历时八年,2018年经最高院提审,宣告无罪。
      2018年参与北京某汉庭酒店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处理。
      2018年承办涉案3300亿元的广东云联惠特大组织、传销案,为该案律师团队副组长,任广东省一级代理被告人朱某的辩护人,现被告人朱某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18年承办泉州涉侨商业受贿案。
     2019年办理了哈尔滨平房区涉恶案件。
     2019年办理数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近百亿元。
     2019年承办黑龙江省双城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贪污、滥用职权、职务侵占案,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2019年承办河北省雄安涉黑案,对第二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经过多次庭审,公诉机关采纳本人的意见,将涉黑案变更起诉为涉恶案,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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